私隐政策声明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下称“生产力局”)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下称“政府”)致力确保其所保存个人资料(定义见下文)的机密及安全。为履行这项承诺,生产力局及政府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下称“条例”)的原则及规定。本私隐政策声明旨在阐释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保障私隐的做法。

个人资料的收集

生产力局可能不时因业务及运作而要求您提供可直接或间接证明您或其他人士身份的数据(下称“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数据:

  1. 有关您之资料,例如您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国籍、居住地区、婚姻状况、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就业经历、公共职位、奖项和殊荣及小区服务;

  2. 您的照片及其他影像及生物识别数据,例如您的语音、语音ID、拇指ID及面部识别数据;

  3. 用于核实您身份或国籍的数据,包括身份证明文件类型及号码(例如您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详情、签证资料、居留或工作许可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

  4. 您的联络方式,例如办公及/或住宅地址、电话/手机号码、传真号码及;

  5. 您用于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管理及/或营运之计划、 项目及活动之唯一识别符或个人识别符,及相关登入凭证;

  6. 您对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管理及/或营运之计划、 项目及活动之使用、交易及活动记录;

  7. 您的教育及专业背景,包括但不限于考试成绩、推荐信、过往所获之奖学金、奖项、就业情况、小区服务或课外活动的纪录;

  8. 您的财务记录及账单数据,包括收入记录、支出记录、财务报表、其他资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所提供的资助详情、受益人、雇员或承包商的身份证明及联络数据、银行帐户信息及详情等;

  9. 您的影像及声音,包括照片、影片或录音;

  10. 您的兴趣、喜好及意见及您对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或其代表对生产力局及/或政府进行之市场调查及竞赛之响应;

  11. 您使用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网站(网站)、网页(包括社交媒体网页)(网页)和系统时,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所收集关于您之数据,例如一般诊断及使用数据、您设备之地理位置、有关您设备之详情、技术数据(例如IP地址、您的登入数据、浏览器类型及版本、任何唯一设备识别符等)、有关您访问的资料(例如完整网址、网站点击数、访问若干页面的时长、页面互动数据(例如滚动,点击及鼠标悬停)及浏览历史记录等);及/或

  12. 您于建立或维持业务关系期间,为履行合同或符合法律、法例、监管规定及/或任何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之规例及附则而提供的、在该期间被获取的及/或产生的任何其他个人数据及/或数据。

向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提供个人资料并非强制性,但不提供个人资料可能导致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无法处理您相关事宜。

您可能偶尔须向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提供其他人士(例如配偶、子女、资助人、受益人、成员、员工、供货商或承包商)的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为遵守条例及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规例及规定,于使用、披露及转移前述人士之数据前,您首先须获得该等人士之授权,包括代表该等人士同意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使用、披露及转移其个人资料的可能用途。您同意因应生产力局及/或政府要求提供任何证明有关授权的必要证明文件。您亦同意促使及确保该等人士已知悉此私隐政策声明及告知有关人士可联络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以获取更多资料。

个人资料的使用

您的个人资料可供作下列用途:

  1. 用以协助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管理和执行其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该活动有关的事件及/或其他相关事宜;

  2. 用以营运和管理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 活动的执行和管理;

    • 验证、核实及确认您就活动的参与资格;

    • 活动的处理(不论是经生产力局、政府及/或任何有关的第三方合作伙伴);

    • 生产力局、政府及/或其授权人其下的活动以及类似活动之相关数据(包括个人资料)的转移、整合及同步;及/或

    • 营运、维护、行政、个人资料分析及所有相关事宜。

  3. 用以处理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活动(如第1段所述)所收到的请求,包括核实您的身份、评估您是否合适,及确认您是否符合资格;

  4. 就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活动(如第1段所述)联络您,及处理与此相关的任何查询及投诉;

  5. 整合有关用户及/或参与者的统计数据,用以协助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管理及执行其活动;

  6. 将您的个人资料(定义见条例)与生产力局、政府或任何第三方合作伙伴为其他目的而收集的其他资料进行比对,并进行自动决策处理(包括分析),用以处理、评估、执行及/或管理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活动,及/或执行与生产力局、政府及/或与生产力局营运相关的服务及行政工作;

  7. 宣传生产力局或政府的活动,例如向您发送年度报告、通讯、与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举办或赞助的活动相关信息或宣传材料(详情请见下方“直接推广”条款);

  8. 在活动期间及其届满后,促进及维持与参与者的沟通;

  9. 维护及发展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系统及基础设施,包括测试及升级该等系统;

  10. 履行以下所列的任何强制性或自愿性的义务、规定及安排,或确立、行使或维护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任何法律权利,包括:

    • 香港境内或境外目前及将来的任何法律、规例、判决、法令及制裁制度;

    • 香港境内或境外任何法律、监管、政府、税务、执法或其他机构作出及发出的任何指引、指示、指令或要求;

    • 任何与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主要业务有关的规例或附则;及/或

    • 您与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任何其他协议。

  11. 根据生产力局为符合客户尽职调查、制裁或预防或侦测清洗黑钱、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或其他非法活动的任何计划和行动,为生产力局、政府共享数据及信息及/或数据及信息的任何其他使用而设的任何义务、要求、政策、程序、措施或安排;

  12. 预防、侦测或调查异常情况,以及预防及/或纠正欺诈或其他潜在的犯罪、违禁或非法活动,或以其它方式维护生产力局、政府或其授权人、受让人及所有权继承人的廉正;

  13. 响应或参与法律程序,包括寻求专业意见;及/或

  14. 所有其他合法业务目的及与上述直接相关或上述附带目的。

直接推广

在生产力局、政府或其授权人、受让人及所有权继承人已获得您的有关同意之情况下,生产力局、政府或其授权人、受让人及所有权继承人可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以作直接推广之用,及推广由生产力局、政府或其授权人、受让人及所有权继承人赞助或提供的最新信息、优惠及/或活动推广信息。

保存于生产力局、政府或其授权人、受让人及所有权继承人之您的个人资料可能被提供予其他生产力局的授权人、受让人及所有权继承人及/或其各自之业务伙伴供直接推广之用。生产力局及其业务伙伴亦可经或联合第三方服务供货商(包括社交媒体平台)进行该等直接推广,这可能涉及与彼等共享保存于生产力局、政府或其授权人、受让人及所有权继承人之您的个人资料。然而,生产力局、政府或其授权人、受让人及所有权继承人将于使用您的个人资料前取得您的同意。

您可随时按照有关讯息含有之停止指示或联络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保障资料私隐主任,免费要求生产力局及/或政府停止您之任何个人资料使用于及/或转移用于任何上述直接推广目的。

请知悉,倘您选择停止直接推广,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仍可能向您发送行政性质讯息。

生产力局及/或政府可透过分析保存于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之有关您之数据所显示的您偏好特征,建立间接的群体分析。

个人资料的披露

您向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予保密。惟为满足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或直接与该目的有关之其他目的而言属必需时,生产力局及/或政府可将有关个人资料提供予下列各方:

  1. 任何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授权人、受让人及所有权继承人,以达成收集该数据时拟将该数据用于的目的(需按照“直接推广”条款取得同意),以及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商业伙伴用于上述“直接推广”条款所列明之用途;

  2. 外部人员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机构或其他机构、协会或组织、您的推荐人、政府机构、评估或考试委员会及颁授资格的机构),用于收集该数据的目的或与之直接相关的目的,或在条例允许的情况下收集该资料;

  3. 对生产力局及/或政府负有保密责任及承诺保密该等资料的任何其他人士或公司,惟有关人士或公司须有充份理由拥有有关资料;

  4. 就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业务运作向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提供行政、营销及研究、分销、数据处理及分析、电话营销、电讯、计算机、财务、付款或其他服务的顾问、代理人、承包商、供货商及任何第三方服务供货商;

  5. 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保险公司及其再保险人、经纪人及代理人;

  6. 法律、法令或要求规定或授权的政府及监管机构、调查机构、法院、执法机关及其他机构;

  7. 就您参与活动时,为支持费用支付而属必要的任何金融机构或付款服务供应商;及/或

  8. 应您的要求,您的授权代表或法律顾问。

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或会在以下情况将您的个人资料披露予第三方: (i) 当法律规定、法令要求或为配合搜查令或其他合法有效的调查时;(ii) 据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秉诚相信,披露乃法律规定或于其他方面对进行合法索偿或辩护、获取法律意见、行使及保障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合法权利,或保护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而言属必要时;或(iii) 执行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规例及附则或防止未经授权进入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场所。同时,如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有理由相信个人资料披露对查证、联络可能妨碍(无论是有意或其他)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权利或运作的某人士的身份(或任何其他人士可能因此而受伤害时),或向该某人士提出法律诉讼属必要时,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或会将您的个人资料披露予第三方。

如适用,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亦可就有关涉及整个生产力局或部分涉及生产力局的并购或出售事项,或作为企业重组或企业控制权的其他变动的一部分,将其所保存之您的任何资料作为一项资产予以转移(包括作为清盘或破产程序的一部分作出的转移)。

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收集或获取的个人资料可转移至其他司法权区,而该司法权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保护或会逊于您所属的司法权区。您向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提交个人资料、或申请参与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活动,即视为知悉及同意有关转移。

跳转至第三方网站的链接

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网站及网页可能含有转至由第三方运营的其他网址及网页的链接。您了解及承认生产力局及/或政府对所链接网站的内容或该等网站运营商处理您个人资料的方式并无控制权,亦并不认可该等内容或方式。您须阅览该等第三方网站的私隐政策,以了解其可能会以何种方式使用您的个人资料。

Cookies的使用

您使用任何网站及/或网页,即视为同意生产力局及/或政府可储存及使用cookies、IP地址、域名、网址及使用其他方法,以收集您的网站及/或网页使用数据及提升您的在线体验。

Cookies为您访问/使用的网站或移动应用程序,或您开启的若干电邮储存于您计算机、手机或其他设备中的小型计算机档案,其因可于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或电邮正常实现各种功能及为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或电邮拥有人提供业务及营销数据而广为应用。

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于其网站及/或网页使用cookies以追踪访客的偏好。该等cookies可让网站及/或网页记录网站及/或网页的运作或页面显示方式变化的信息(如您优先选取的语言),亦可协助您因应个人需要,变更网站及/或网页上可予个人设定的部分,例如文字大小、字体及其他部分。您可透过修改互联网浏览器、手机或设备的设置拒绝使用cookies,惟您须知悉,若您拒绝cookies,网站及/或网页的某些部分可能无法正常运作。

资料保存

生产力局及/或政府将只会于达到本私隐政策声明概述之收集目的的合理必要期间储存您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在某些情况下,生产力局及/或政府可能会将您的个人资料保存更长时间,例如,生产力局及/或政府需要作出如此行动以符合法律、法例、监管、税务或会计规定。

资料保安承诺

生产力局及/或政府致力保障您个人资料的安全。其将从实体、科技及组织内部三方面着手,采取各种措施,藉以协助保护您的个人资料,防止数据在未获授权下或意外地被查阅、处理、删除或作其他用途。

经互联网或移动网络的数据传输并不完全安全。上述保安措施并不能排除生产力局及/或政府遭受欺诈、网络攻击(例如黑客、间谍软件及病毒)的可能性。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不保证其服务器或网络将免受该等攻击。

即使生产力局及/或政府将贯彻执行保安措施以保护您数据,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不能保证经互联网或移动网络传输的数据的安全。您同意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概不对因有关任何传输的风险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本私隐政策声明之变动

生产力局及/或政府可能会不时更新此私隐政策声明并在其网站hktisc.hkpc.org作出公布,以便告知您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所收集的数据内容、生产力局及/或政府会如何使用该等数据,以及是否将该等数据披露予任何人士。生产力局亦建议您定期在生产力局网站hktisc.hkpc.org参阅私隐政策声明之最新版本。当发生重大变动时,生产力局将向您发出通知并(于必要/适用时)征得您的接受及/或同意。倘您不同意本私隐政策声明(经修订),请不要使用或停止使用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网站及/或网页,及不要向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提供您的任何资料。在变动生效后,倘您继续使用生产力局及/或政府的网站及/或网页,即表示您同意经修订的私隐政策声明。

个人资料的查阅及改正

跟据条例第18及22条及附表1的第6原则,您有权要求查阅生产力局及/或政府所保存有关您的个人资料,以及要求改正此等数据。生产力局及/或政府处理此等要求时可收取合理的费用。

您可致函以下人士提出上述要求:

香港九龙达之路78号生产力大楼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应与本网站的“条款及细则”及“私隐政策声明”一并阅读。

如您仅浏览本网站,我们不会记录任何能识别您个人身份的数据。

在提交要求/查询及/或相关数据时,您将需要提供个人资料。必须填写的数据会以星号(*)标示,如未填写必须的数据,您将于提交表格时收到提示。此等数据能让生产力局准确识别本服务的使用者。假如没有这些数据,生产力局可能无法处理您的查询,或按要求提供服务。

数据收集

在以下情况,我们将会收集您的个人资料:

  • 当您使用本网站以提交请求/查询、其他相关材料或文件,或更改您的个人资料时;

  • 当您透过电话或文件作出查询或提供数据时;

  • 当您浏览本网站,以提交或修改任何数据时;

  • 当法律要求我们收集您的个人资料时。

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会由生产力局、政府或其各自的授权代理用于以下用途:

  • 提供及维持服务;

  • 储存个人资料(包括香港境内及境外);

  • 统计、研究及报告;及

  • 获取意见,进行调查或其他相关目的事宜。

披露

如有需要,生产力局会联络其他政府部门及相关人士,因应上述段落所列的目的而核对提供的个人资料。假如受法律所要求,或基于以下情况我们认为有必要作此行动,有关情况包括:

  • 为确保透过本网站提交予生产力局的所有数据、通讯或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及完整;

  • 为保护我们与本网站以及本网站其他用户有关的权利和财产;

  • 为遵守法律的要求或程序,例如搜查令、传票或法院命令;

  • 为防止本网站或我们所提供的任何本服务被滥用或未经授权使用;或

  • 在紧急情况下,例如当某人的安全受到威胁时。

如需了解更多有关个人数据的安全以及您访问和更正个人资料的权利,请参阅前述“私隐政策声明”。如有任何问题,您可发送电邮至 hktisc@hkpc.org 与生产力局联络。

本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可能会不时更改。任何更改将会在本网站上公布,恕不另行通知。一旦您继续查阅、浏览及使用本网站/本服务,即代表您将接受此等更改。

诠释

本声明以英文撰写,并可能被翻译成中文及其他语言。倘本声明的英文版本与任何翻译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英文版本为准。